江苏新泓泰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玻璃用石英砂生产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新泓泰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玻璃用石英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光伏玻璃用石英砂项目
建设地点:泰兴市虹桥镇七圩中丹路8号
建设单位:江苏新泓泰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季工
联系电话:18252660608
附件1(监测报告).pdf
附件1-1(监测报告).pdf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0522.pdf